(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与一定社会发展时期中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从本质上讲,民法就是把一定社会里的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直接上升为法律的规范。
(2)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主体的平等性是民法同其他法律部门相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
(3)民法是调整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广义上的民法,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以及公司法、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等。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与一定社会发展时期中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从本质上讲,民法就是把一定社会里的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直接上升为法律的规范。
(2)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主体的平等性是民法同其他法律部门相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
(3)民法是调整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广义上的民法,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以及公司法、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