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享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主要体现在:第一,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任何法律法规的创制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应予以废除或修改。对此,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二,宪法是一国中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动准则。对此,我国《宪法》序言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第三,宪法是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最终法律依据。它与普通法律的关系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宪法是“法律的法律”。对此,我国《宪法》序言规定:“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美国《联邦宪法》第6条第2款规定:“本宪法……为全国最高法律。即使与任何州的宪法或法律有抵触,各州法官仍应遵守。”
